
今個晚上很開心 2007。4月13日。完成了很多年前的心願。刺青。紋身。tattoo。眞是無la la 整撻 la。 wawawawa...◎●◎。其實我已經與眾不同 ga la。Be yourself Be different。身上有此刺青更加標青。★★自卑感作崇??怕痛的我在網上知道可以用麻醉藥膏而不覺痛。想做就去做了。 但要等兩星期後才知道 my tattoo 掂唔掂 gar。<<新造紋身。會先脱掉附顏色的表皮。然後表面泛白。並呈現皺痕。最後回復原色。復元需時至少二星期>>。^ x^y ^z^。God bless ME。 thank you very so much, my sweet GOD。



2 comments:
WOW~WOW~!!
先看了你秀刺青的短片!!
嘿嘿...心想..不會吧!!這猛!!
果然 超級有行動力阿..嘿嘿!!
祝好運!!!!
我是不成的..XXDD
第一 我沒這強的想法
第二 我超級怕打針 這可不是痛不痛的問題
完完全全的心理因素
我還是欣賞欣賞就好^O^.....XXXDDD
不過好久沒來 BLOG 又更靚囉!!^O^
yeah! I am very 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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